这场庭审结束的速度出乎意料的快。
傅律恒这边一件件的把证据呈出来,姜远也承认了,自己是收钱办事,并且表示虽然与苏小木之间没有见过面,但是他能听出这个声音。
到了苏小木这里就特别快。
被告律师几乎没有什么辩护,苏小木就主动承认了这一切都是她自己指使的。
因为她嫉妒秦遥之,所以找人诬陷她,而那些账单上的大额金钱,全部都是她母亲的姐姐苏芸给的。
因为苏小木母亲早亡,父亲失踪,苏芸经常照顾她,她需要钱只要跟她开口,就会给她送来。
虽漏洞百出,可苏小木咬死就是她自己主使的。
很快,法官做出了判决。
苏小木诽谤秦遥之一事盖棺定论,责令苏小木给秦遥之登报道歉,并恢复其名誉,另赔偿秦遥之误工费、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五百万。
判决下来后,秦遥之望着苏小木。
“为什么不说?”
苏小木垂着头,漠然不语。
秦遥之视线从苏小木身上,落到了不远处站着的苏芸身上。
喟叹了一声:“小木,保重。”
苏芸接走了苏小木。
“芸姨,我爸爸……”
苏芸睨了她一眼道:“你放心,我答应你的事情会做到,你爸爸我们已经找到了,等这件事过去了,就让你去见他。”
秦遥之穿过到无人的走廊,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,停下了步子。
“遥遥,我们谈谈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