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书页

仙门补天录

关灯
护眼
第三四七章 贪婪的人(1 / 2)
书签 书架 返回目录
最新网址:m.irrxs.com

    宇文允的求救,倒是把这老板说懵了。

    宇文允这才将自己被人跟踪刺杀,而自己为了不让伙伴们受无妄之灾,才会独自上路的事说了一遍,然后问道:“老板你这一番提醒在下,足以说明您是个良善之人,应该能理解在下的苦心,请问是不是听到了有关于在下的什么传言?”

    那老板也明白过来,原来是有人故意传播谣言,想借贪婪之人的手来对付宇文允。

    他叹道:“你的对头很狡猾,他们一路散播消息,说有个叫宇文允的人,从夏国归来,带来了一样夏国至宝想要献给燕帝,还说那至宝值十座城池,如果燕帝得到至宝,会立即将献宝之人封候!现在一路上的黑白两道都在跃跃欲试。”

    果然,那些杀手定是看到了自己衣服上的名字,但这一路又无法下手,便开始散播谣言,想借刀杀人,这么说来,那些伙伴现在无虞了,倒是让他稍稍宽慰一些。

    既然成功吸引了杀手的目光,那接下来就该想办法自保了,有那些虎视眈眈的贪婪者在,他也不敢久留,回到房间规划了一下路线,发现自己能绕的集镇和部落已经走到头了,接下来的路就没有人口聚集的地方,得走不少的原野地段。

    宇文允到半夜过后便爬起来,从侧门溜出去,牵了自己的马,便消失在了夜色之中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,客栈对面的楼里灯火熄了,几个身影下楼,便有几匹马路着宇文允的方向寻了过去。

    而到了一大早,又有几名草原部落模样的汉子进店,开口便问宇文允是否住在这里,听到店小二说晩上就走了,立即问明方向出门追去了。

    当然,小二留了个心眼,给他的方向是错误的,但即使是错误的也不要紧,因为草原的集镇可不比南方,它一坦平阳,四通八达,没有固定的路线,一但出了集镇,鬼知道人家往哪个方向去了。

    宇文允在草原跑得惯了,知道一望无垠的地势太多了,自己跑得再远,也许人家一眼就能瞧见,所以在晚上他就早早规划了路线,专门奔着有山包和树林或长草的地方奔驰,并且经过的地方脚印越多越好。

    就这样一直跑到了天亮,他这才找了一个小树林子稍作歇息。

    正当他坐在地上伸着脚,啃着干粮的时候,一个笑声响起:“宇文允,我们老大所料不错,你果然来了这里!”

    宇文允一激灵,立即站了起来,手按佩刀,想不到自己费了这么多劲,跑了这么远,还是被人守株待兔了。

    四周马蹄声响,围上来了十余人,他不知道的是,当他进入集镇的第一时间,这里打他主意的黑道便把周围他能歇脚的林子都安插了人马,这才能等到了他,也是因为如此,这些黑道在每个林子安插的人马都不多。

    看到这十余人,宇文允也想到了这一点,他们现在肯定已经发了讯号让附近的同伙赶来,如果他们同伙太多了,只怕自己很难跑脱,等会还是要速战速决。

    只见一个满脸横肉的马贼打马上前道:“宇文允,我费话也不跟你多说,你把东西交出来,我也不为难你!”

    宇文允解释道:“兄弟你别听信谣言,我身上除了几串铜钱,什么也没有”

    马贼根本不信:“那你是要逼我自己动手喽,小的们……”

    宇文允伸手一挡:‘等等,替我向黑胡子大哥问好,希望看在黑胡大哥的份上,给在下一条生路!’

    黑胡子是当地部落的首脑,也是黑道的盟主,宇文允与他还算有点交情,一般情况下,搬出黑胡子的名头,大多人是要给几分面子,不会再动手的。

    但是那马贼哼了一声道:“我知道你认得黑胡子大哥,他虽然犹犹豫豫,但等到我们得手以后,想必他自己也会按耐不住的,你就不要做梦了,封候这种福荫子孙的好事,谁不心动……”

    就在为首的说着话的时候,一名马贼悄悄探出身去解他的马缰绳,宇文允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,哪有不知道的,当下突然出刀,剁在了那马贼的马屁股之上,那马一吃痛,向前一蹿,把马贼掀翻在上,同时马也撞到了旁边那匹马。

    这个角度是宇文允在一瞬间计算出来的,趁着那马阻拦了其它人的一刹那,宇文允立即跃上自己的马,一刀斩断栓在树上的缰绳,再举刀格住为首的一刀,一踢马腹,自己的马便蹿了出去。

    那为首的当先追上,一刀劈出,宇文允突然缩头停马躲过一刀,那马贼为首的只觉得腹部一凉,然后失去力气倒下马。

    宇文允收回带血的佩刀,打马一个拐弯,利用大树躲开了其它马贼射来的箭。

    还好,这一行云流水的交手,宇文允立即明白对方是真正的马贼,没有什么高手,当下放心在林中穿梭,不时以弓箭还射。

    马贼们的九斗弓哪里能跟宇文允两石弓相比,一个个被射倒在地。

    但很快林子外面的声势大了起来,想必是其它地方的马贼已经赶到了。

    林子不大,要是在林中纠缠,迟早被对方围住,宇文允左冲右突,将人马引到林子西边,然后利用马快箭远的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最新网址:m.irrxs.com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